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日前聯合下發《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節能單元式空氣調節機和冷水機組推廣實施細則》,明確了推廣產品范圍和條件,以及推廣企業的條件、推廣補貼標準。推廣期限暫定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細則》明確,推廣產品為采用電機驅動壓縮機的單元式空氣調節機、風管送風式空調(熱泵)機組和屋頂式空調機組(以下簡稱單元機)和冷水機組。申請高效節能單元機推廣的產品必須滿足9個要求,其中包括通過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機構能效檢測;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CCC)或取得生產許可證;在近三年內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專項調查中產品無不合格等。 《細則》對推廣補貼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其中,高效節能冷水機組推廣財政補貼標準具體為:能效等級1級補貼標準為60元/千瓦;能效等級2級補貼標準為50元/千瓦。高效節能單元機推廣財政補貼標準具體為:分定速空調和轉速可控性空調兩種產品,按照額定制冷量(瓦)的不同,每臺(套)給予250元至400元不等的補貼;定速空調,根據能效的不同等級,分別給予30元/千瓦至50元/千瓦不等的補貼。 |